今天试车,很多记者打电话过来问我这事。我大致听明白了,高晓松为哥们陆川两肋插刀,已经起诉我引用了他的歌词。http://blog.sina.com.cn/u/47009408010002mz#comment我回家找了本书。引用的那段出现在<<三重门>>的157页,摘录如下:
“言之有理,那青春无悔这首歌是谁唱的呢?”
“老狼和叶蓓,高晓松的词曲.”
“能唱给我听一下吗?”
“恩,现在车上有些人在休息,不太好吧,我把歌词给你看看,在这儿。”
林雨翔在飘摇的灯光下看歌词,词写的确很棒”
开始的开始……..(以下为高晓松歌词)
白烨是学术造价和私圈文坛,陆天明,陆川是不明事理瞎跳出来,都不占理。终于这次对手占理了,我在17岁写这书时候的确没有得到高晓松的同意,引用了他的一段歌词。幸运的是,我标明了是引用和作者。要不就和花儿以及高晓松所欣赏的小郭同学一样变成抄袭了。所以,无论败诉胜述,他都是占理一方。以后我也会吸取教训,征得作词人乃至制作人,贝司手,鼓手,吉他手等人的同意。这事听从法院判决,我也会在新版里将这段删除,好在对书的质量没有影响。
你们哥们多,又都是名人大腕的,单独起诉不够档次,应该群诉,不知道组团起诉的话诉讼费会不会打折?为了方便大家的群诉,我有三个建议。
我在反驳陆川的时候,引用了大段陆川的原文,建议陆川同时起诉我未得他同意就引用。哥们嘛,步调要一致。
我在反驳白烨的时候也引用了白烨的话,白烨,高晓松给你指明道路了,相信你一定知道怎么做了。
我在一座城池的结尾引用了罗大佑的一段<<明天会更好>>的歌词,建议同为音乐人的罗大佑也起诉我。
高哓松的这首歌曲我个人很喜欢。也是我一段时光的见证。高晓松的才华有目共睹,歌手肯定喜欢高唱凯歌,爱屋及乌,弄不好爱上陈凯歌,对高晓松这次坚持走高端的陈凯歌路线,我也非常理解。并将一如既往期待他的新专辑。路线可以走凯歌式样,作品可千万不能弄成《无极》模样啊。大家引用高晓松歌词来进行赞美的时候要小心,时刻不要得罪他的朋友,小心被告。陆川说要维护批评的自由,没想到赞扬更没自由啊。
我很支持他这次维权行动。说句正经话,以我为戒,引用的时候不光要标明出处,哪怕是出于欣赏和替人传播,最好能得到本人同意。我也服从法院的一切判决。但由于你的哥们不占理,所以该批评的还是批评。你占理,我表扬你。
很多朋友说我漫骂陆川,各位觉得自己智商正常的人可以看看原文,http://blog.sina.com.cn/u/4701280b010002sf,究竟是谁在漫骂谁。可惜的是,学术腐败者白烨在你们的掩护下成功逃脱。更可惜的是,也没有人关心学术腐败这样的事情。可能这年头,学术不腐败才叫新闻。
多有得罪高晓松,高晓松应该也很不少朋友,全来吧。可能某天我的博客不小心用了你们的背景音乐,我也可以接受法院制裁。我很欣赏的许巍,我两周前用过你的《蓝莲花》。不知道你和高晓松认识不?偶像们都来吧。一个一个偶像都不外如此,沉迷过的偶像一个个消失。这句话引用自林夕,不知道他会不会告我。
同时申明,我的文章可以随便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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