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采访。因我本人比较喜欢这杂志,所以答应的比较痛快。记者很有意思,和我同岁,是一男的,长相粗犷,一早从北京飞过来。居然喜欢自己给自己煲汤喝。
途中说到,我个人还是更喜欢北京,希望有天可以找到理由再过去住几年。
我说到一个人做事情,在有一定基础情况下,是需要绝对的自信的,甚至是盲目的自信。比如赛车,我们的拉力,狭窄砂石路旁边就是百米的悬崖,你若不相信自己,那太可怕了。
我小小嘲笑了一下他,我说,我是有很厉害大男子主义的,我觉得烧饭,洗衣,家务,从来都是女人的事情,无论什么样的姑娘,必须只能屁颠屁颠跟着我,你怎么能自己给自己煲汤呢。
他说,我就是喜欢自己煲汤。
我大笑表示理解。这对他说就是喜欢的事的一种。
后来说到飙车。我是个很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交规说开车不能用手机打电话,我就不打,改为边开车边发短消息。在街上也很慢,因为没有必要和人争什么,我上了内环高架,整个内环高架就我技术最好,我上了京沪高速,整条京沪高速就我技术最好,除非徐浪王睿少数几个人恰好也在上面。所以,已经不用争什么。图个开心就好。
什么都到这境界,那就最好最好。
回家突然想到一首很老的几乎没人听到的歌,我站在全世界的屋顶,但是找不到张艾嘉的版本。
今年差不多就结束了。
有一点我不大明白,采访就是采访,说着挺好听,为什么有很多人喜欢管做采访叫接通告呢,我碰到过很多次,人都说刚下通告,乍一听以为那哥们是台北的,一打听才知道是东北的。那毕竟是我们台湾省的说法,而且怎么听怎么别扭,感觉就像是刚上了通缉令一样。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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