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枪手所写,慎人

今天看到新闻,说某网友猜测我三年用了枪手,而且枪手是我博克链接里的朋友马日拉。这些新闻都是以“被爆”为标题。我这样明显的文字风格都能被说有枪手,那些没风格的大作家们怎么办啊。于是我就去看看是谁爆的,找到了那个同学的新浪博克,BLOG的名字叫“狂想”,已经表明了他的类型。第一篇就是写我找枪手的文章,他说他自己是一个资深的出版界的圈内人,第二篇就是《我很喜欢收集班上女同学的腋毛,怎么办?》,资深出版人还在上学呢,真有为。再往下还有《我的美丽外教女老师是否想迷奸我?》《去参加林志玲的见面会后我感觉她爱上了我,怎么办?》《泽塔琼斯曾经瞒着老公来中国找我》《我喜欢把偷来的班级里女同学的内裤套在头上睡觉》,基本上我就不用解释了。
    所以,记者一定要弄明白小说和新闻的区别,不能随便论坛里找一个帖子就拿来当新闻,然后不负责的写道是网友爆料,自己就没责任了。如果这样,新闻就太好写了,我注册个帐号可以说全天下的作家都是找枪手写的,一天换一个作家爆料,想必用电脑写作的作者也拿不出证据来反驳吧。一个作者写东西挺花脑子的,记者论坛上随便整理一个帖子当新闻就可以把人家逼到跳到黄河洗不清的境地,而且现在的读者还都特别相信这些“爆料”,当事人走到哪都要背黑锅,这个已经和娱乐精神完全不搭界了。别逼的中国的作者们以后只能在公证处写小说啊。
   但好在,和海岩留的1000万个字的手稿向记者展示来澄清自己没有枪手一样,我是有证据的,我早料到有那么一天,于是每次动笔写,我就摆个DV在后面拍着,到现在,我已经拍了1000盘DV带了。总计也就2000个小时,为了避免自己成为黄健中,等我用一年核实一下里面没有我写作的时候姑娘来探望我的画面的时候,我就举行记者招待看片会。请参加会议的记者带好帐篷和干粮,善意的提醒参加发布会前不要购买电器或者汽车,等发布会完估计都已经改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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